新疆维吾尔穆斯林的斋月困境,再次引起了世界舆论对新疆问题的极大关注。今年4月29日,和田市拉斯奎乡阿克塔什村委会硬性规定维吾尔商铺必须买卖烟酒的红头文件,在国际社交媒体上掀起轩然大波。根据这份文件,该村“辖区内的所有餐馆超市必须在5月1日前在店内摆放五种烟五种酒……必须设专柜且摆放在显眼处,违者封店停业,店主被追究法律及政治责任。”一个月之后,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召开研究生“集中安全教育活动”,严禁老师和学生信仰宗教。
更为挑衅的是,在进入斋月之际,根据“天山网”6月21日的报道,民丰县若克雅乡联合县团委在特开墩村召开首届“开怀畅饮,放飞快乐”啤酒节。其目的是“以现代文化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占领乡村思想文化舆论阵地,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这些充满歧视和挑衅的地方性法规和实践一出台,就立即引起世界舆论的鞭挞。
新疆基层单位诸如此类的赤裸裸反宗教行为,不但引起了西方国家和海外维吾尔组织对新疆宗教自由问题的强烈关注,也引起了“一带一路”沿岸穆斯林国家对维吾尔穆斯林在斋月期间遭受的压制的忧虑。在穆斯林民众的强烈要求下,马来西亚有关对华友好单位不得不致函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要求厘清有关维吾尔斋月期间遭受种种限制的报道。土耳其政府也向中国大使馆表达了对新疆压制斋月的“深切忧虑”。以埃及爱兹哈尔大学为代表的宗教界,和以卡塔尔的世界穆斯林学者联盟为代表的学术界,以及其他穆斯林团体和机构,纷纷谴责了新疆在斋月期间反伊斯兰的种种限制和挑衅。
这些质问、忧虑、失望和谴责的声音,使得中国外交部和一些驻外使领馆不得不出面辩解。但是,在信息高度发达的当今世界,尤其是在这些新闻报道、图片等早已广为传播的情况下,中国外交部门的空洞文字辩解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欲盖弥彰。在信息社会,新疆地方政府反维吾尔宗教传统的言行举止再也无法被掩盖。仅以2014年在新疆部分地区的社区工作人员中间推行的《识别宗教极端活动(75种具体表现)基础知识》为例,新疆地方政府以行政性法规,公然将维吾尔人公民的一举一动恐怖主义化。在所谓的75种具体表现中,对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不握手、不问候、不往来、不接亲、有病不看望、死后不送葬”的行为,被荒谬地列为宗教极端特征。
另外,“饭店等餐饮场所斋月期间不营业”的商业行为,居然被定义为宗教极端主义行为(如果以此类推,清明节、春节期间内地餐饮业放假休息也是国家宗教极端行为?)。更为可笑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和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维吾尔公民“无正当理由跨县、乡、村参加宗教活动”也成了宗教极端主义的特征。即便从中国国内其他城市看来,诸如此类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和长官意志,也赤裸裸违反中国的基本大法和根本人伦。
从穆斯林的角度来看,“念、礼、斋、课、朝”是穆斯林实践了一千多年的正常和基本宗教功修。无论以怎样的借口和理由加以限制和攻击,都是反穆斯林和伊斯兰的行为。对于目前中国竭力推进的“一带一路”战略而言,新疆的反伊斯兰政策将断送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穆斯林国家的软实力输出。通民心难,伤民意易。本来中国软实力和文化在穆斯林国家的影响就很脆弱,新疆各级市、县、村地方和基层政府的反伊斯兰政策,及其在中国内地的负面扩散,使得“一带一路”的民心相通更加遥不可及(如最近湖南电视台在迪拜录制的一个娱乐节目中,女艺人宁静因为穿了阿拉伯黑色长袍而被马赛克)。
穆斯林国家、社团、学社、群众等对新疆严控维吾尔穆斯林斋月的关切和忧虑表明,新疆地方的反伊斯兰政策,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和穆斯林世界和谐关系的主要障碍之一。如果不彻底改变目前新疆的地方性反宗教政策,以孔子学院、中餐馆等为代表的中国在东南亚、中东、南亚和中亚的穆斯林国家的软实力和文化输出,很可能遭遇对等遭遇(如土耳其人在中国餐馆前抗议新疆的反伊斯兰政策)。如果新疆极端的反宗教政策继续进行,则有可能在“一带一路”沿线引发大范围、大规模的反华运动。如是,以穆斯林国家为主的“一带一路”战略的成功则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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