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 星期四

刘学强:忧心于近年来中国伊斯兰教法从混乱到异变的过程

千百年来,中国穆斯林各派别均谨遵哈乃斐学派的教法,一直平稳有序,纵虽各派之间存在分歧,但都是枝节问题,主流是一致的。

    后来随着国门大开,相对平静的法学氛围中出现了一种声音:“四大伊玛目都是正统的,他们如同是进入天堂的四座大门,从哪个门都能进入天堂,不一定非要遵哈乃斐教法”。教内不明真相的民众听后觉得有道理,并随声附和,于是其它三家法学随着译著的不断涌现开始进入我国,面对如此丰富的法学资源,乡佬们,学子们甚至有些阿訇兄弟们开始了盲目的甚至避重就轻式的各取所需。尽管四家法学都属正统,并无原则性的冲突,但毕竟相互之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分歧,于是毫无辨别能力的乡佬们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并互相指责,有的甚至从寺里吵到家里。顿时争吵声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此时又有声音说:“四大伊玛目的主张都是个人之见,我们要以古兰、圣训来衡量他们的对与否,因为先知穆圣为我们留下的两大法宝是古兰、圣训,而不是四大教法。”“当四大伊玛目的教法与圣训产生冲突时,把教法丢到墙头上,况且这也是四大伊玛目说过的话。”“有问题,我们要先从古兰中找答案,若找不到,就从圣训中找,若还是找不到再看教法。”(这些话是正确的,但它是针对教法演绎家等专业人士而言的,绝不是针对普通民众的),反复重复的这些话给无知的民众释放出的信息是:以古兰圣训生硬的字面文意去衡量建立在古兰降示背景和圣训真实意景之上的前辈众学者的权威主张,导致的结果是普通民众本着凡人都有错的理由,对任何权威的教法判例都持怀疑态度,都要刨根问底。这种对教法学家的不信任无疑于拆毁了伊斯兰的四座城门,导致伊斯兰的心脏――古兰圣训赤裸裸地暴露在众普通民众的肆意理解之下。最终可能导致伊斯兰千百年来积累的博大精深的已成体系的学术财富被视如敝屣。甚至有教胞说:“四大伊玛目是矛盾之源,今天的争吵不正是源于他们之间的分歧吗?他们是人,我们也是人,而且他们是一千多年前的人,我们是当代的人,我们面对的是当代的教门,我们为什么要遵他们的主张呢?《古兰经》是永恒的,一个字母一个符号都未改变,难道不值得我们去遵守吗?六大部圣训经是对《古兰经》的唯一的也是最权威的注解也没有改变,难道不值得我们去遵守吗?《古兰经》是完美的,《圣训》是完美的,其它的都是多余的。你们舍弃古兰圣训,服从人的主张,岂不是嫌经训不完美?岂不是有以物配主之嫌?”酣于争吵的民众听到此话,顿觉醒悟:“对啊!我们怎么能够遵人的主张而抛弃主圣真言呢?”于是四大伊玛目的法学被丢到了一边。   


人们开始翻阅古兰圣训,由于不懂阿文,汉译的古兰圣训人手各一册,开始自行研读。既然圣训是对古兰的注解,当然要重点学习圣训了。但在学习过程中却发现了许多难以理解的矛盾问题:圣训中一个问题有好几种答案,而且自相矛盾甚至针锋相对。人们又一次陷入迷惑之中:原来矛盾之源在于圣训啊。其实他们不知道这些“矛盾”是对症下药的必然现象。此时又有声音说:“对于矛盾的圣训,看看各自后边有几家传述,如果甲段有五家传述,乙段有三家传述,少数服从多数,就遵甲不遵乙。”于是圣训学被送进了数字化时代。另一方面由于对圣训传述系统的过分依赖,导致对传述系统的重视超过了圣训内容本身。只有仿效,没有演绎;只满足于理解明文的字面含义,而不研究其不同对象和不同环境下的不同的内含和用意。于是圣训学又被带回了机械化时代。这两种僵硬的作法导致自以为是的人们对建立在权威演泽基础上的与他们的肤浅认识相左的某些教义教法嗤之以鼻,甚至对权威的伊玛目们妄下断语。
 后来又有声音说:“古兰经是不能怀疑的,而圣训是可以怀疑的态度去对待,如果感觉某段圣训不符合伊斯兰的精神和理性,完全可以怀疑它、否定它。”于是人们开始了对《圣训》的大胆而“理性”的怀疑。凡与自己的理性不一致的都成了假圣训。哪怕是那些经过圣训学家研究过的传述系统没问题的圣训都因不合其理性而成了假圣训,如尔萨圣人降世的圣训、穆圣登宵的圣训等。

 由于无限夸大理性的作用而导致圣训的真假难辩,加之对穆圣身份世俗化、凡人化的过分宣传,致使同属真主默示非出私意的圣训也被世俗化了,凡语化了。继而在众理性至上者的怀疑和评论中,失去了她圣洁的光环。

 最后,有人干脆把信任的目光投向了《古兰经》,开始手捧古兰经,自行解释,如最近出现的《古兰经》个人注释,虽然作者乜提很好,某些观点也很精辟、现代。但由于缺乏必备的资历,其中硬伤不鲜,如否认圣训作为古兰注释的权威地位、否认历代先知超验奇迹等。又如在某些网络课堂经常听到的:“请大家把《古兰经》打开,翻到第几章第几页。”然后开始随心所欲的自行解释,几乎从来就没有听他们说过圣训对此段古兰是如何解释的,前辈学者是如何解释的,此段古兰的降示背景是什么。完全是跟着感觉走。越解释越离谱。传统的原则性的信条都被推翻了,以至于清真言连着念都成了“什尔克”(以物配主),清真寺礼拜前拉电铃也成了异端,一时间“教法过时”,“伊玛目该批”等噪音此起彼伏

    纵观近些年来教法的混乱过程,我们悲观地发现,乱套了。不由得想起了当今伊斯兰世界的法学权威优素夫盖尔达威博士所警告的:“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些学习“沙里亚”(法学)知识的年青人,对沙里亚知识不求甚解,却冒冒失失,自以为是地涉足最艰深,最严重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大作判例。他们藐视“欧莱玛一”(众学者),甚至想与著名的伊玛目们和圣门弟子中的大学者们一比高低,并得意地说:‘我们只想知道古兰、圣训怎么说,其它的都是人的话,他们是人,我们也是人。’”

 马坚教授也说过:“在这道学沦亡的时代,稍具宗教学识者,必多自称能演绎法律,而造出种种异端来,无知的人们,必定被他们愚弄。而宗教的情形,必象政治一般,随时变迁,愈演愈劣。最后,终将离经叛道,其祸患之大,不言而喻了。”摘自《回教真相》

最近几年出现了一些思想激进的穆斯林兄弟,开口《古兰经》闭口逊奈,而不知经训之究竟。动辄教法过时,伊玛姆该批,而不知教法乃伊斯兰综合之体现。这种浅薄无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经训望文生义,随意曲解妄下断语。不知道基于经训的教法判断是由一套严格的法理学证据来规范的。须由经过严格训练和实践的法学家们才有资格作出沙立尔判断。妄言打倒权威,实质上是以自己为权威,自己又没有经过一定的法学基础训练,只能是以自己的私意为权威了。”

摘自《伊斯兰法理学》序文,作者陈玉锋阿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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